职能职责

董事会

董事会为公司经营决策机构,对股东大会负责;董事会下设战略、审计、提名、薪酬与考核、信息披露五个专门委员会,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,对于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事项进行审议。


监事会

公司监事会成员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;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,独立有效地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职;列席董事会会议,并对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。


经理层

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、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,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,涉及到投资、筹资、担保、关联方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,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提交董事会决策。股东大会、董事会、监事会、经理层之间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、科学决策、规范运作,董事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忠实勤勉的履职。


内部组织机构

公司根据职责划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,总部设立了销售、采购、投资、研究院、行政、财务、资金、审计、证券、人力资源、信息、 安全和环保等部门,分子公司根据业务板块的特点设立了生产、销售、采购、仓 储、物流、质量、基建、工程、技术、财务、行政管理、人力资源、内控等职能部门。


公司独立性

公司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严格遵循《公司法》、《公司章程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,履行诚信义务,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,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。公司在业务、资产、人员、财务、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保持完全独立,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。


内部审计

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》、《内部审计制度》,并得以有效执行。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内、外部审计的沟通、监督和核查工作,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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